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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措施促进交通安全产品行业发展

2016-1-12 22:29:35      点击:
近年来,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大力度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影响了交通安全产品的应用与发展。
2000年2月起,经国务院同意批准,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转发实施。公安部、建设部为此成立了“畅通工程”专家组,致力于有效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畅通工程是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的需求迅速增长,而道路交通供给却严重不足,一些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不完善、交通综合运输体系不健全、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路网结构不科学、道路交通设施匮乏、公民交通法制意识淡薄等问题日益突显,城市道路交通面临的社会要求高和管理水平低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实施的。
畅通工程主要工作之一是:实行统一规划,加快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要在通盘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道路交通管理的近期、中长期规划,加强道路交通法制建设,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将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停车场(库)、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按照国家标准和客观需求,提高其拥有量和完好率。
畅通工程的评价项目中,把交通设施的齐全有效列为重点:按照规范设置信号灯,信号灯大幅度增加;改建、渠化路口,渠化率达到要求;增设、更新、施划交通标志和标线;根据需要,隔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按照规划建设并有效使用停车场(库);提高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根据需要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网密度、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和道路等级明显提高,道路照明设施功能齐全,排水设施完好。
2004年6月起,交通部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大规模的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同时下发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暂行技术要求》文件,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全面排除国道等主干线的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交通部专家通过对事故多发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路段调查分析得出结论,我国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上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70%,群死群伤的特大事故在山区公路上发生的概率比平原区要高得多,其中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和路侧险要等五种类型的路段又是事故的高发路段。为此,本次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范围是以上五个指标没有达到一定量化标准、且目前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路段。整治手段包括增设防撞护栏,加设减速装置及反光镜,增设标志牌,划设路面标线,设置公路线形诱导标志等。